而作为驾培行业,最令人关注的就是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正式被列入正面清单,从此,教练员职业资格和教师职业资格、法律职业资格一样成为准入类了!
详见上图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第六条
1、什么是职业资格制度?
我国从1994年建立职业资格制度,从性质上看分为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两种职业资格。简单的说,准入类是有国家法律支持的考试,而职业水平评价类是由部门规章支持的考试,准入是通行证,水平就是毕业证。
2、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
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是指社会通用性强、专业性强的职业建立的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制度。当前我国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等级分为五级,分别是:五级(初级技能)、四级(中级技能)、三级(高级技能)、二级(技师)、一级(高级技师)。
3、准入类职业资格
准入类的职业资格对专业技术有着较高要求,因为关系到国家安全、交通安全、生产安全、食品安全等。此类人员必须经过培训,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,方可就业上岗;换言之,无此类证书,是不能从事工作的。
而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被正式列入正面清单,也就是说未来将对教练员的要求更加严格,教练必须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之后,才能就业上岗。